狼父涉對女兒強制猥褻 嘉院裁定羈押禁見
2025/1/23 18:15(1/23 19:31 更新)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23日電)嘉義縣一名男子因常酒後騷擾家人,其父母聲請保護令獲核准,不料男子日前涉嫌對未成年女兒強制猥褻,遭警移送,嘉檢聲押,嘉院依有反覆實施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這名男子常酒後鬧事並造成家人困擾,其父母不堪長期被騷擾,無法正常休息,透過轄區員警聲請保護令獲核准,不過,男子日前卻涉嫌對未成年女兒強制猥褻,其家人報警,警訊後,移送法辦,嘉檢依強制猥褻罪嫌重大,向嘉院聲請羈押禁見。
嘉義地方法院表示,經訊問後,這名男子雖然坦承案發時與被害人共處一室,但矢口否認有猥褻的行為,且辯稱,當時在睡覺,不知道發生何事;但因案件有證人證述及被害人衣物可資佐證,足以認為男子涉嫌對未滿14歲強制猥褻的家庭暴力罪嫌,犯罪嫌疑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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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院指出,考量男子前後供述不一,與被害人屬於家內親近關係,具有影響其他家庭內證人的可能,而有勾串證人之虞。
嘉院也審酌男子常酒醉失控,缺乏自我行為控制能力,日前並因酒醉行為經法院對男子核發保護令,因此,難以防範避免男子再度犯案可能,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嘉院裁定羈押並禁見通信。(編輯:謝雅竹)11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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