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122成員國 通過全球禁止核武條約
(中央社紐約聯合國總部7日綜合外電報導)正值世界因應北韓危機之際,聯合國今天通過一項全球禁止核武條約,但美國、英國和法國等核子強權卻駁斥其脫離現實。
這項條約獲得122國投票支持,同時身為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ATO)成員國的荷蘭則投票反對,新加坡棄權。
美國、俄羅斯、英國、中國大陸、法國、印度、巴基斯坦、北韓和以色列等9個擁核國家未參與談判或投票。
即使是1945年曾遭受原子彈攻擊的日本也抵制談判,一如NATO多數成員國。
歷時3週談判發展、儲存或威脅使用核武的全面禁令條文經表決通過後,聯合國會議廳出現歡呼和掌聲。
核子強權稱其核武為對付核攻擊的威懾力量,並表示他們依然承諾遵守禁止核子擴散條約(NPT)。(譯者:中央社徐睿承)1060708
聯合國通過禁核武條約 能否生效受矚目
(中央社記者黃兆平紐約7日專電)聯合國今天通過第一個具法律效力、全面性的「禁止核武器條約」,122國表決贊成,荷蘭反對,新加坡棄權。擁核俱樂部的安理會5大常任理事國及北韓、日本、印度等缺席。
「禁止核武器條約」(Treaty on the Prohibition of Nuclear Weapons)將從今年第72屆聯大開議後、9月20日起在聯合國總部供各國簽署,條約一旦獲第50份批准書後之日起90天後生效。
從今年初開始的起草新條約會議,共有124會員國參與談判。今天表決中,新加坡棄權,荷蘭投下反對票,包括伊朗等其他122國皆投票贊成通過。
不過有40個國家未參與談判,包括安理會5大常任理事國:美、英、法、俄、中;還有一些西方國家、北韓、南韓、巴基斯坦、印度、以色列和日本等,皆是擁核國家。
由於擁核大國皆未參與談判或投票表決,這項繼「禁止核子擴散條約」(NPT)之後,全球第一個具歷史性意義、有法律效力,欲徹底清除核武器的國際法,未來如何實施,已蒙上陰影。
條約明定,締約國不應發展、生產、製造或以其他方式獲得、擁有、儲存核武器,也不應在其領土或管轄地放置其他國家的核武器;條約還規定擁核武器的國家不可以逆轉方式消除核武器,並規範具體的核檢查機制。
負責起草的會議主席、哥斯大黎加駐聯合國大使懷特(Elayne Whyte Gomez)表示,「禁止核武器條約」強化現有的國際裁軍機制。這是20多年來,聯合國第一次達成多邊禁止核子武器條約,具有歷史性意義。
懷特還說,包括民間組織及絕大多數國家參與談判,使得國際社會走向禁止核武器的願望。
聯合國秘書長古特瑞斯(Antonio Guterres)指出,條約通過對沒有核武的世界是很重要的步驟,期盼各國就此共同願望做出貢獻。新條約也將促進對話和展開國際合作,實現核裁軍的長期目標。
聯大去年決議,禁止核子擴散條約(NPT)實施近50年後,有必要就全面禁止核武條約展開談判。聯合國今年3月以及6至7月間舉行2次實質性磋商會議,起草編纂這份具法律約束力的全面禁止核武文件。106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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