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錫山想祭祖不想被押 法院裁定延押2個月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3日電)涉犯貪污案、遭羈押禁見的前立法院秘書長林錫山,因羈押期屆滿,法院近日開庭決定是否要延押;林錫山向法官表達希望能回家祭祖,未被採納,法院裁定自4月2日起延長羈押2月。
同時,林錫山希望法院不要解除禁止接見的處分,但法官考量本案已辯論終結,因此解除林錫山的禁止接見、通信處分。
檢調發現,林錫山主導辦理的多起電腦軟硬體設備招標案,涉嫌從中索取回扣,收受賄賂新台幣3950萬元後洩漏底價,讓網遠科技公司取得採購標案,去年5月被台北地檢署起訴。
案件移審到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認為林錫山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的必要性,因此裁定林羈押禁見;歷經多次開庭審理,林錫山的羈押期間於4月1日屆滿,法官已開庭決定繼續羈押林錫山。
裁定書指出,林錫山在法院接押、準備程序、審理時訊問後,坦承有收受賄賂、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的事實,但否認起訴書中所載,有收取回扣、違背職務收取賄賂、洗錢等犯行。
法官審酌後認為,就起訴書所載的犯罪事實,林錫山可能面臨刑之宣告及執行極重,其逃匿規避審理程序進行及刑罰執行的可能性甚高。
此外,林錫山曾任3屆立法委員,他也自承常保有5000萬至7000萬元現金於身旁,考量其長年所積累的人脈、政商關係及資力,有潛逃出境或長期居留國外的可能,有逃亡之虞。
林錫山則向法官求情,希望能在清明節返家祭拜岳父、父親,讓他善盡人夫、人父、人子的義務,盼能解除羈押。
法官認為,林錫山有逃亡之虞,且其所犯為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等情況,裁定自4月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
至於禁止接見、通信部分,林錫山向法官表示,如果解除禁見,母親會來探望他,「我無法接受」,因此希望法官不要解除禁見處分。
法官表示,可以體會林錫山的壓力與痛苦,但本案已辯論終結,相關證人及共同被告也已詰問完畢,自無予以禁止接見、通信的必要性,應予以解除。10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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