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法協商放生說表述錯誤 林岱樺道歉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8日電)民進黨立委林岱樺對動保法修法的放生說惹出爭議,今天發表兩點聲明,辦公室並以新聞稿說明林岱樺為表述疏誤,本於負責,誠心道歉,願意繼續與農委會溝通,更尊重黨團的決定。
林岱華聲明強調要解決棄養問題,反對任意放生、更反對商業放生;感謝各界不同意見的個人與團體,未來修法過程中,一定邀請不同意見者與團體提供寶貴意見。她也主張該思考對於真正的宗教放生的配套措施。
林岱樺日前因主持動保法和野保法修法協商,對於棄養與放生說舌戰林務局長林華慶,會議錄影畫面曝光後,引發網路熱議。
當時林岱樺在會中詢問林華慶,有人就是沒辦法養動物了,要放生,應該能放到收容所。但林華慶認為,棄養動物就是違法,並主張如果不養,可以送回店裡面,不能棄養,雙方無交集。
林岱樺今天中午12時40分親上火線發表聲明,強調要解決棄養問題,反對任意放生、更反對商業放生;感謝各界不同意見的個人與團體,未來修法過程中,一定邀請不同意見者與團體提供寶貴意見。
另外,林岱樺國會辦公室也發布「慈悲與理性」林岱樺針對野保法朝野協商爭議公開說明回應新聞稿。全文如下:
堅持,源於慈悲;道歉,本於負責。岱樺,誠心為「野保法」修正引發的爭議與誤會,表達最深的道歉,更感謝各方的指正、批評。釋放將死的動物是人所本有的仁心。將被人類捕捉及將宰殺的動物放歸大自然的行動,被稱為放生。在佛教、道教信仰與儒家文化之下,放生被視為一種善德,也經常被佛教作為修行仁慈的儀軌。
聖嚴法師曾經表示:「放生是從戒殺而衍生的,也可以說,戒殺的進一步必定是放生。戒殺僅是止惡,是消極的善行,放生救生才是積極的善行;如果僅僅止惡而不行善,不是大乘佛法的精神」岱樺當然認知,棄養、放死與生態之間,已使放生的慈悲本質出現變化;因而,法律亦應與時俱進。漁業署100年4月1日公告實施「水產動物增殖放流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應該也是自此出發;值得思考的是,雖有公告,但政策宣導做足了嗎?
或許有人以為,放生是愚昧的慈悲;我不想辯駁。身為立委,法律的周延性、可行性,以及是否因為惡意棄養和商業行為而限制了真正的宗教放生?是我不放棄的堅持。農委會可以祭出罰則,這是最簡單的行政作為;然而,在嚴格納管的同時,是不是該有對於真正宗教放生的配套輔導?包括必要的申請、適當的區域與相對的收容協助。
岱樺為自己的表述疏誤,本於負責,誠心道歉。在「野保法」的修正上,願意繼續與農委會溝通,更尊重黨團的決定。 106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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