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陳旦:司機待命算工時 法令難規定
2017/2/16 15:03(2/16 15:34 更新)
(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16日電)國道5號13日晚間發生賞櫻團遊覽車翻車意外,造成33人死亡,引發外界關注司機疲勞駕駛問題。交通部長賀陳旦今天表示,司機工作空檔的待命時間,是否算工時,無法用法令規定。
由台北市「蝶戀花旅行社」承辦的武陵農場賞櫻團,13日傍晚結束行程,行駛國道5號準備北返時,疑車速過快翻落邊坡,造成33死嚴重傷亡。
當時遊覽車司機是否因疲勞駕駛才引發事故,引起各界討論。
賀陳旦上午出席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對於遊覽車的工時問題表示,交通部與勞動部對司機工時的立場相同,司機總工時不可超過12小時,另基於安全駕駛考量,駕駛時間不可超過10小時,且連續駕駛4小時後必須休息。將針對評鑑不良的業者,勒令限期改善。
不過賀陳旦也坦承,司機在工作空檔的待命時間,是否算工時或休息時間,無法用標準法令做規定。若工作空檔時間完全操之於司機自己,沒受到業主指揮監督,就可當作不是工時;但如果停留時間短、或是需時時注意是否需要服務,就算工時。這需要將遊程做專業核判,才能判斷司機有沒有真正休息。106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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