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偉性侵案北檢偵結 10罪起訴49年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4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藝人秦偉性侵案,今天上午偵結;檢方認定秦偉涉犯強制性交罪7次、強制性交未遂罪3次,其中還有被害人未成年,建請法院加重其刑,10罪共量處49年有期徒刑。1051104
秦偉身陷性侵疑雲,先被一名女造型師指控性侵,後續又接連出現多名女性站出來控訴。他為此曾在7月間出面開記者會,強調「我沒有性侵,也沒有利用教會長輩詐財」,痛哭表示,為自己的感情偏差行為道歉。
檢警在8月初發動搜索秦偉公司、住處,訊問後依涉犯妨害性自主等罪嫌諭令以50萬元交保,秦偉當時面對媒體否認性侵或騙財騙色。
秦偉性侵未成年粉絲 北檢盼加重其刑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4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藝人秦偉涉犯性侵案,發現秦性侵年僅14歲的後援會粉絲、造型師等人,涉犯強制性交罪7次、強制性交未遂罪3次。全案今天偵結,檢方建請法院加重其刑。
檢方調查,秦偉在工作及生活上屢有結識女性的機會,未料其利用此身分及形象,心懷歹念,在民國91年至102年間,先後性侵造型師、演藝圈幕後工作人員、後援會兼粉絲團成員等。
秦偉的犯罪行為包括,民國99年3月以做造型為由,邀約A女(化名)至家中,趁她在衣櫃前為秦偉挑衣時,不顧女子反對強制性交;91年的耶誕節前後,秦偉邀約14歲的粉絲陪同,前往台北市某廣播錄音室,並在錄音室廁所內對她強制性交。
此外,秦偉也以洽談專輯製作為由,邀約一名在演藝圈從事幕後工作的女子到其住所;秦偉為取信於她,還打電話給父母說會帶人回家,讓女子誤以為秦偉家中有人;秦偉欲性侵她時,女子說自己適逢生理期,還拿生理用品證明,並未得逞。
檢方認定秦偉涉犯強制性交罪7次、強制性交未遂罪3次,受害人有8人,其中2人未成年,今天對他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加重其刑,10罪共量處49年有期徒刑。10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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