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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大巨蛋遭控損松菸 法院判賠75萬元

2016/9/14 18:29(9/14 18:5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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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4日電)台北市政府指控遠雄大巨蛋施工不當,損及松山菸廠鍋爐房地基下陷、煙囪傾斜,向遠雄巨蛋求償。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遠雄巨蛋須賠新台幣75萬8417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台北市文化局主張,遠雄巨蛋進行大巨蛋工程時施工不當,造成一旁的松山文創園區鍋爐房地基沉陷,讓鍋爐房傾斜無法使用,導致原本要承租的三井選品有限公司無法使用鍋爐,因此向遠雄巨蛋求償246萬8647元。

法院認為,北市文化局向遠雄巨蛋求償的時間點,為民國103年2月21日至104年3月1日止,不過,遠雄巨蛋於103年7月,在鍋爐房地坪挖掘出疑似地下舊有構造物,需等待文化局的勘驗評估、討論審核修復計畫,迄今尚未回覆。

也因如此,北市文化局要求遠雄巨蛋賠償,103年7月1日至104年3月止損失的鍋爐房使用費167萬2310元,法官認為難由遠雄巨蛋負責,駁回此部分請求。

此外,北市文化局向三井公司收取3萬7920元的使用費,並依法納稅,未退還給三井公司,文化局並無任何營業稅損失,遠雄巨蛋不需負擔;扣除上述2筆金額,法官最終判處遠雄巨蛋賠償75萬8417元。10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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