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遠雄大巨蛋遭控損松菸 法院判賠75萬元

2016/9/14 18:29(9/14 18:59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4日電)台北市政府指控遠雄大巨蛋施工不當,損及松山菸廠鍋爐房地基下陷、煙囪傾斜,向遠雄巨蛋求償。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遠雄巨蛋須賠新台幣75萬8417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台北市文化局主張,遠雄巨蛋進行大巨蛋工程時施工不當,造成一旁的松山文創園區鍋爐房地基沉陷,讓鍋爐房傾斜無法使用,導致原本要承租的三井選品有限公司無法使用鍋爐,因此向遠雄巨蛋求償246萬8647元。

法院認為,北市文化局向遠雄巨蛋求償的時間點,為民國103年2月21日至104年3月1日止,不過,遠雄巨蛋於103年7月,在鍋爐房地坪挖掘出疑似地下舊有構造物,需等待文化局的勘驗評估、討論審核修復計畫,迄今尚未回覆。

也因如此,北市文化局要求遠雄巨蛋賠償,103年7月1日至104年3月止損失的鍋爐房使用費167萬2310元,法官認為難由遠雄巨蛋負責,駁回此部分請求。

此外,北市文化局向三井公司收取3萬7920元的使用費,並依法納稅,未退還給三井公司,文化局並無任何營業稅損失,遠雄巨蛋不需負擔;扣除上述2筆金額,法官最終判處遠雄巨蛋賠償75萬8417元。1050914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