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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正案死囚邱和順 檢提非常上訴

2016/7/15 10:10(7/15 12:4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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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5日電)學童陸正撕票案主謀邱和順遭判死刑定讞,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顏大和認為原判決有違背證據法則等違背法令情事,今天提起非常上訴。1050715

陸正案死囚非常上訴 律師團叫好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5日電)學童陸正撕票案主謀邱和順遭判處死刑定讞,檢察總長顏大和認為原判決採信消失的勒贖錄音帶而違背法令,今天提非常上訴。

邱和順義務律師團成員尤伯祥受訪表示,「太好了,終於」。他樂見檢察總長提出非常上訴,希望最高法院正視本案冤屈,給邱和順再次審判的機會,讓他有機會在有生之年得到清白。

邱和順被控犯下陸正撕票案、業務員柯洪玉蘭分屍案,在民國100年7月遭最高法院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他的律師團曾4度向法院聲請再審,都被駁回。

檢方提出非常上訴的理由包括,原判決未調查清楚邱和順的自白與共同被告的供述是否出於任意性;且未傳喚死者柯洪玉蘭女兒、承辦員警到庭作證,未釐清陳屍現場附近發現的黑色塑膠袋內女鞋是否是柯女所穿,就草率認定黑色塑膠袋和本案無關。此外,警方表示聲紋鑑定的勒贖錄音帶已不見,也從未在法庭提出,判決竟認為聲紋鑑定有證據能力。

檢方認為原判決不符證據法則、理由不備、理由矛盾及應於審判期日調查之證據而未予調查等違法情事,侵害被告防禦權,因此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10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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