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油案 北海負責人判4年半徒刑
2016/6/29 17:24(6/29 19:08 更新)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29日電)北海油脂103年引爆劣油風暴,遭南檢起訴,台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負責人呂青協有期徒刑4年6個月,妻子呂黃麗華4年,不法所得新台幣2401萬餘元沒收,全案可上訴。
台南地院下午5時宣判,除北海油脂、協慶公司負責人呂姓夫妻被判刑及沒收不法所得外,北海油脂課罰600萬元,協慶300萬元。
北海、協慶2公司負責人呂青協、呂黃麗華夫婦,遭台南地檢署查獲自民國103年1月1日起購入不可食用的進口動植物混合油,除銷售至下游公司外,更將不可食用油及飼料油混摻進自製的食用油中,再透過精製程序製成食用豬油「新萬香豬油」、「古早味豬油」等產品共1511噸317公斤。
這些產品不僅在國內販售給逾110家不知情廠商,「味周精煉豬油」、「新萬香精煉豬油」等產品還出口到香港。
南檢同年11月14日起訴呂青協、呂黃麗華夫婦。呂姓夫婦自始否認犯行,檢方建請法院量處最重之刑。
南檢持續追查呂姓夫婦100年至102年的犯行,發現呂姓夫婦在這3年期間向東群公司以每公斤6元購買不可食用的皮碎油(製作豬皮革前刮取的低劣皮下油脂)542噸473公斤,再摻入其他豬、雞、牛等動物油脂。
經精製等程序後,製成「精製豬油」、「精製油」、「福懋古早味香豬油」、「新萬香傳統豬油」、「香豬油」、「豬油」、「好油道」、「純香豬油」等食用油品共3821噸516公斤。這些油品再販售給維義公司等65家廠商,呂姓夫婦不法獲利達2億1641萬2101元。
南檢於104年7月追加起訴呂姓夫婦、北海油脂、協慶公司,移送法院併辦。10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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