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兩公文矛盾 遠雄巨蛋:無所適從
(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19日電)北市都發局和體育局今天各發公文給遠雄巨蛋公司,分別要求依工程進度儘速改善復工,及不同意復工。遠雄巨蛋表示,兩公文矛盾,無所適從,不排除巿府為了向議會報告而煽動議題。
大巨蛋停工滿週年前夕,台北市政府今天連發兩份公文給遠雄巨蛋公司。都發局長林洲民中午受訪時證實,遠雄自去年520遭勒令停工後便申請復工,都發局告知需完成防火避難性能審查、都審、環評及建照變更設計等審議許可後,才能申請復工。
他指出,大巨蛋停工期間,遠雄只一直對媒體喊話,因此發文要求更有積極作為,才能盡快復工,他自己是在昨晚批准公文、今天上午發出,此事也有書面向市長柯文哲報告。
體育局公文則表示,依契約管理要求,遠雄大巨蛋未在期限內完工,所以發文要求遠雄改善處理。
遠雄巨蛋公司經理楊舜欽表示,北市府體育局5月18日10時10分發函(府體設字第1053376490號)遠雄巨蛋公司,片面聲稱遠雄違反相關法令造成違約,要求盡速改善。同一天11時20分都發局來函(北市都建字第10563 384000號)北市不同意遠雄復工。
楊舜欽指出,兩份公文內容不僅矛盾令民間無所適從,其中理由與事實全然不符,不排除是為了柯文哲市長下星期議會專案報告之際,藉機炒作煽動議題,
楊舜欽說,都發局函文中未來要邀專家檢視,並且辦理聯合稽查,全屬都發局的權力,遠雄無權拒絕,但違法停工的問題未解決,再多的會議和稽查,不過是對民眾和議會卸責的藉口而已。
楊舜欽認為,回歸契約尊重 BOT精神正視問題才能解決問題。連續兩份公文間隔一小時,不同的單位不同的訴求,一是要遠雄依契約就工程進度儘速改善,另一張是告訴遠雄不同意申請復工,兩相矛盾的官署公文,身為民間企業實在無所適從。
他說,如同104年5月20日當天16時30分市府按程序來函要求補辦手續,但不到3多個小時後,突然反轉決策,在20時勒令大巨蛋停止施工,不斷證明柯市府一再以魯莽的公權力取代應有的法治程序。
他強調,遠雄巨蛋公司是民間公司,基於契約合法經營無涉於任何的政治考量,若是北市府為了市長23日向議會的專案報告,而以官署公文操弄民粹,進而犧牲民間公司,遠雄基於保護自身權益,相關公文將作為未來司法裁量依據。1050519
傳大巨蛋將解約 北市:善盡催告責任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19日電)大巨蛋停工週年前夕,台北市政府今發兩公文去函遠雄,外界解讀為合意解約近破局,恐直接終止大巨蛋契約。北市府晚間表示,是善盡催告責任,並非要朝直接終止契約方向進行。
台北市都發局和體育局今天上午連發兩份公文給遠雄,內容分別要求其要有積極作為才能盡快申請復工,和依契約要求改善以盡快完工。
遠雄巨蛋則認為,兩份公文互相矛盾,要求盡速改善又不同意復工,令人無所適從,不排除北巿府是為23日向市議會報告而煽動議題。
有媒體報導指出,體育局公文內提到遠雄施工進度嚴重落後、違約,若不改善將依契約第19.4.2條與21.1.3條規定辦理,但這兩項條文都是甲方直接終止大巨蛋契約,間接證實兩方日前達成的「合意解約」共識接近破局。
台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巨蛋)籌備處副執行長兼北市財政局代理局長陳志銘晚間受訪表示,身為甲方一定會善盡催告責任,所以才在停工屆滿週年之際,主動發函提醒遠雄盡快改善工程進度,這是履約管理者的責任,但否認是要朝直接終止大巨蛋契約方向進行。
陳志銘說明,契約規定若違約都有設懲罰條款,大巨蛋停工期間損失,北市府未來一定會訴求損失及求償;另外,都發局公文僅為回覆遠雄日前的提問,兩份公文發函時間點只是巧合而已。
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林鶴明指出,北市府依合約規範發出公文,屬合理行政作為,體育局昨天發函遠雄要求其依法、依約儘速改善工程進度,都發局今天發函遠雄則是回應其5月4日的函文內容,兩份公文白紙黑字、毫無矛盾,且於法有據。
林鶴明表示,大巨蛋案的問題,北市府一貫立場就是回到合約與法律來解決,公文內所提相關條文本就屬合約規範內容,北市府依法行政的態度並未改變,遠雄應清楚了解這兩份公文的不同之處,若以不實言論誤導社會輿論,其心可議。
關於合議解約部分,林鶴明則說,合約談判仍由雙方律師進行中,目前尚未有結果,若有進度會正式向外界說明,並呼籲遠雄應積極面對及改善違法、違約情形,才能真正解決大巨蛋問題。10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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