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立院三讀 亂打110等報案專線罰1.2萬

2016/5/13 12:20(5/13 12:27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3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者列入社維法規範範圍,將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1萬2000元以下罰鍰。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羅致政及親民黨籍立委陳怡潔等人提案指出,目前社維法中,民眾無故報案、占用110專線沒相應規範,提案修法,增訂無故撥打110專線罰則,防止浪費警方資源。

內政部次長邱昌嶽在法案初審時表示,為避免與其他法規規定的報案電話混淆,建議增訂「無故撥打110報案專線,致妨礙公務遂行,經勸阻不聽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1萬2000元以下罰鍰。

不過,羅致政說,明定「致妨礙公務遂行」,警方須負舉證責任,會有很大困難。

google news透過 Google News追蹤中央社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明定,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者,將可處拘留或1萬2000元以下罰鍰。警察機關報案專線除110,也包含各分局報案電話。

另外,院會通過附帶決議,社維法對違法構成要件明確性及對人民自由權利保障都不足,要求行政院應於6個月內通盤檢討、修正社維法。1050513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