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鼎道歉 協助大股東賣股隱匿未申報
(中央社記者韓婷婷台北20日電)台灣浩鼎生技今天發表聲明,財務處經理張穗芬經手大股東英屬維京群島商Alpha Corp.股票買賣,未依規定申報,隱匿事實、廢弛職務,深表歉意。
今天出刊的壹週刊爆料指出,檢調查出浩鼎董事長張念慈掌控、同時也是浩鼎前10大股東的「英屬維京群島商Alpha」,在去年9至10月間大賣上億元的浩鼎股票,張念慈是授權公司股務張穗芬全權處理。
浩鼎聲明表示,「公司財務處經理張穗芬負責持股申報業務;惟其經手大股東英屬維京群島商Alpha Corp.之股票買賣,經查未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嚴重違反股務申報法定程序,本公司將儘速詳加調查並對張穗芬經理作出必要之處分。員工張穗芬隱匿事實、廢弛職務,以致影響股務申報資料之正確性;對此,本公司深表歉意」。1050420
浩鼎大股東賣股未申報 櫃買:將開罰
(中央社記者韓婷婷台北20日電)浩鼎風暴越滾越大,浩鼎坦承財務處經理張穗芬幫大股東英屬維京群島商Alpha Corp.賣股但未依規定申報,並公開道歉。
櫃買中心表示,大股東賣股未申報已違反證交法,將處行政罰鍰。
櫃買中心總經理李啟賢表示,目前還在進一步瞭解浩鼎漏報的實際情形,按照證券交易法,如果每次賣股超過10張未在事前申報,是違反證券交易法第 22條之2第一項規定,將依據證券交易法第 178條第一項第一款處行政罰鍰,罰鍰金額在24萬到240萬間。
另外,事後申報的規定,在每個月初必需申報上個月底的持股餘額,如果沒有申報或申報錯誤即違反證交法第25條,罰鍰金額同樣是24萬到240萬元。
李啟賢表示,浩鼎整起事件總計要處多少罰鍰,裁量權在證期局,將交由證期局裁量處置。
台灣浩鼎今天確認,財務處經理張穗芬協助大股東英屬維京群島商Alpha Corp.賣股票買賣,卻未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公司發聲明道歉外,也強調將「做出必要處分」。105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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