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捷案判賠健保署 新光產險:不上訴
2015/11/9 16:20(11/9 16:30 更新)
(中央社記者張建中台北9日電)鄭捷犯下捷運殺人案造成死傷,中央健保署付上百萬醫療費,台北地院判決,新光產物保險應賠償健保署支付的醫療費用。新光產物保險表示,將不上訴。
鄭捷捷運殺人案造成嚴重死傷,健保署先支付死傷者醫療費新台幣129萬餘元,因台北捷運依大眾捷運法向新光產物保險投保旅客運送責任險,健保署後依約向新光產險求償,只是新光產險聲稱是恐怖攻擊拒賠。
法官審理後認為,根據大眾捷運法,捷運公司縱然沒有過失,也須對旅客負起損害賠償責任,健保署支付的醫療費用含在公共安全事故的投保範圍。
鄭捷殺人是為報復,宣洩挫折壓力,主觀上不是要引起民眾恐懼,與恐怖攻擊不同,保險公司不能因此免責,法官判決新光產物保險公司應賠償健保署支付的醫療費用,全案可上訴。
新光產物保險表示,目前尚未收到判決,若法院認為本案符合全民健康保險法第95條第一項第二款之公共安全事故規定,將不予上訴。
新光產物保險同時指出,對於鄭捷事件,已於事故當年度依保單承保內容,每一死亡400萬元及所有人員醫療費用和財物損失,均於103年度從優迅速賠付,總金額超過1800萬元。1041109
※你可能還想看:
鄭捷殺人案稱恐攻拒賠 新光產險敗訴
台北捷運殺人案 鄭捷判賠3091萬
鄭捷見高中老師:抱歉讓妳失望
鄭捷殺人首度道歉:除了死刑沒有別的
孝子意外死亡案 三商美邦決定賠了
該理賠少理賠 三商壽遭重罰504萬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