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東森小股東 王令麟判賠逾千萬
2015/8/10 11:22(8/10 11:50 更新)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0日電)前東森國際董事長王令麟被控低價收購小股東股票,轉賣凱雷集團獲利。最高法院今天判決他應賠償43名小股東新台幣1541萬餘元定讞。
此外,另有8名小股東求償的部分,則因為股價起算點未釐清,最高法院因此發回更審。王令麟因力霸東森掏空案,多年前已入監服刑。
法院判決指出,美商凱雷集團民國95年入主東森媒體公司時,願以每股32.5元收購東森媒體公司股權,並約定若總購買股權比例越高,王令麟可獲取回饋利潤越多。王令麟向小股東收購股份,被控蓄意隱瞞凱雷有意收購的重大訊息,以低價向小股東收購股票,再轉賣給凱雷,藉由「隱匿售價、低買高賣」的手法賺取不法利益。
事後,51名小股東透過投保中心向王令麟求償1億餘元。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小股東是以每股25元賣股票給王令麟,計算後判決王令麟共應賠償2840萬多元。案件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為,其中8名小股東的部分未釐清,發回更審,其餘部分則駁回上訴定讞。10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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