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性補助款 苗栗縣21億可調度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15日電)行政院今天公布地方政府財政紀律異常控管機制,已發文苗栗縣,待縣府同意並回文後,才會決定提前撥付多少一般性補助款;苗栗8至12月一般性補助款還有21.6億元可供調度。
苗栗縣政府財政困窘,尋求中央協助,行政院打算介入苗栗縣財政秩序,指示主計總處研擬「地方政府財政紀律異常之控管機制」;該機制傍晚出爐,並非只針對苗栗縣,而是通案規範。
根據行政院公布的「地方政府財政紀律異常之控管機制」,當地方政府因財政困難無法支付人事費時,必須先提出財政改革報告並同意進入管控機制,中央得提前撥付一般性補助款。
在進入管控狀態時,地方政府的支出必須依照管控下的支付順序,一、人事費等法定支出,二、基本行政作業費,三、其他支出,四、保留款及工程款等款項優先由融資調度平台處理,並控留人事費及基本行政費。
地方政府應在每月20日檢討當月實際收支情形並預估下個月現金收支情形。人事費及基本行政作業費應匡列為專款專用,不得挪做其他使用。
地方政府每個月編製實際現金收支報告並上網公告,讓資訊公開透明;另於下個月10日前函送財政部及行政院主計總處核備。
地方政府如未依控管機制辦理,中央將凍結緩撥統籌分配稅款與一般性補助款,到改善完成為止。
地方政府提出財政健全方案,以更積極具體並兼顧收支平衡的開源節流措施切實執行,彌平預算赤字,減少負債餘額,以能早日恢復財政紀律,中央將視改善情形解除管制。
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表示,行政院已於下午6時30分以電子公文將控管機制發文苗栗縣政府,待苗栗縣長同意並回文後,行政院才會決定提前撥付多少一般性補助款給苗栗。
孫立群說明,苗栗縣政府今年8至12月的一般性補助款還有新台幣21.6億元可供調度。
他說,該機制排除地方在年關或每年7、9月向中央例行性的調度;一旦進入管控機制,中央提前撥付原本該給的一般性補助款,「拿他的錢給他,只是時間調整」,不會增加其他資金調度。10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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