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C推網路平等 禁止頻寬分級收費
(中央社華盛頓26日綜合外電報導)美國監管單位今天通過指標性網際網路規範,不准寬頻供應商將網路流量區分為快、慢車道,希望確保所有使用者獲得公平待遇。
串流影片業巨擘Netflix、推特和評比網站Yelp等線上服務為網路速度槓上AT&T公司和威瑞森(Verizon)網路服務供應商,經過在華府的激烈辯論,美國聯邦傳播委員會(FCC)以3票贊成、2票反對,通過所謂的「網路中立性」(Net Neutrality)新規定。
這項規定設下網路流量皆平等的新標準,禁止網路電信公司阻斷或減緩網路流量,也不能要求使用者支付額外費用換取更快的飆網服務。新規範也適用於無線網路。
支持者說,新規定讓網路使用者可以恣意漫遊網路,也可避免任何扼殺言論的舉措。但批評者抱怨,這會讓政府掌握太多控制權。
FCC尋求用本次表決讓歷經10多年的激辯塵埃落定,也就是網路究竟應是基於平等條件供所有使用者的高速公路,抑或是寬頻供應商可以以價制量。
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2010年裁定,FCC先前要求網路服務供應商(ISP)對所有形式資料傳輸一視同仁的「網路中立性」要求逾越權限,迫使FCC重新研擬規範。
為回應上訴法院裁定,FCC根據1934年電信法將網路服務業者重新定義為「公用載波業者」,同時承諾不會插手費率制定規則和該法其他規定。
FCC主席惠勒(Tom Wheeler)表示,今天的計畫將帶來自由和開放的網路,寬頻服務供應商不能是哪些資源可放上網的「守門員」。
惠勒在表決前說:「網路是實現言論自由的最後工具。網路太重要了,以致不能讓寬頻供應商制定規則。」
另一委員柯里本(Mignon Clyburn)說,這項措施將讓「口袋深和口袋空空的民眾,擁有同等成功機會」。(譯者:中央社張詠晴)10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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