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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台電包商工人遭電擊 勞檢初判雇主涉有過失

2025/2/21 12:37(2/21 13:1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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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三重區21日凌晨發生電擊事故,33歲工人進行老舊變壓器吊檢作業時遭電擊,警消獲報趕抵時,王男呈現OHCA(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狀態,經搶救後恢復心跳,但仍昏迷尚未清醒。(翻攝照片)中央社記者趙敏雅傳真  114年2月21日
新北市三重區21日凌晨發生電擊事故,33歲工人進行老舊變壓器吊檢作業時遭電擊,警消獲報趕抵時,王男呈現OHCA(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狀態,經搶救後恢復心跳,但仍昏迷尚未清醒。(翻攝照片)中央社記者趙敏雅傳真 11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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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趙敏雅新北21日電)新北市三重區今天凌晨發生電擊事故,台電承攬商的王姓工人進行老舊變壓器吊檢作業時遭電擊昏迷。新北市勞檢處表示,初判雇主涉有過失,如確認屬實,將開罰3萬至30萬元。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表示,今天凌晨2時55分許,新北市三重區文化南路一處進行老舊變壓器吊檢作業,33歲王姓工人施作時遭電擊,警消獲報趕抵時,王男呈現OHCA(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狀態,經搶救後恢復心跳,但仍昏迷尚未清醒。

台灣電力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說,承攬商在三重區重新路2段與文化南路口進行老舊變壓器吊檢作業,工作人員先將高壓側切開後,應再進行高、低側線路設備檢電並掛接地線後,始可進行作業,王男未依標準作業程序,在從事H桿上作業移動過程中,碰觸路燈線路逆送至路燈變壓器高壓側,發生感電事故。台電已派員到醫院探視關心,提供必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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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以訊息說明,經調查發現,事發當時台電外包商王姓施工人員在燈桿從事設備更換作業,過程中疑未確實採取檢電措施,又未戴用絕緣防護用具,致王男遭到感電,初判雇主涉有過失,未來如確認屬實,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可處新台幣3萬至30萬元罰鍰。

新北市勞檢處表示,為避免災害擴大,已要求現場先停止作業,未來在改善計畫未經核備前,不得再使勞工從事相關作業;另保障受傷勞工權益,將要求雇主給付職災補償費用,並協助傷者辦理職災慰助,同時將個資轉送勞保局提供必要協助。(編輯:李錫璋)11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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