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業者囤爆竹量超標近10倍 消防局沒入將開罰
2024/12/27 15:29(12/27 15:41 更新)
(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27日電)桃園市消防局昨天在八德區查獲業者違規儲存爆竹,總火藥量達41.18公斤,超過管制量近10倍。消防局今天指出,已將爆竹煙火沒入,後續將依法開罰。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今天向媒體表示,昨天清晨接獲民眾檢舉,八德區廣福路上某鐵皮屋內存有大量爆竹煙火。
消防局指出,獲報後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50餘種爆竹煙火,總火藥量達41.18公斤,其中包括摔炮類0.93公斤、升空類30.89公斤、火花類9.36公斤等,超過管制量近10倍。
鄭姓業者指稱,此批爆竹煙火為近期購入,不知超量儲存。對此,安檢人員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開立舉發單,並將爆竹煙火依法沒入。
消防局表示,元旦跨年及春節期間民眾習慣燃放爆竹煙火增添氣氛,業者多看準商機大量進貨,但大量囤積若發生火災、爆炸,易導致嚴重傷亡。
針對爆竹儲存等,消防局指出,須符合相關規定,並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存放爆竹煙火若超過管制量,可處新台幣6萬元至30萬元罰鍰,若超標30倍最高可處150萬元罰鍰。(編輯:戴光育)11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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