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想挽回女友感情偷查個資 員警判休職6月確定

2024/12/15 11:48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5日電)彰化縣警察局劉姓員警為了挽回女友感情及確認女友婚姻狀況,多次登入警用電腦查詢女友個人資料。刑事部分,法院判刑1年2月,緩刑3年確定。懲戒法院判決劉男休職6月確定。

判決指出,劉男原任職於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三條派出所,他與女友於民國110年6月間感情生變,為了挽回感情及確認女友婚姻狀況,自110年6月至111年8月間以警用電腦或行動電腦查詢女友及其胞姊、姊夫的個人資料。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判決表示,劉男於查詢過程中,在系統的用途欄輸入「舉發交通違規」及「警勤區訪查」等不實查詢事由,合計42次。北斗分局將劉男函送彰化地檢署偵辦,檢察官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彰化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緩刑3年確定。內政部將劉男移送懲戒。

懲戒法院一審審酌劉男身為警察人員,竟因感情因素,未能誠信、謹慎,而有損害機關形象、政府信譽,及侵犯被害人資訊隱私權的違失行為,判決劉男休職6月。劉男不服提起上訴,懲戒二審日前駁回上訴確定。(編輯:張銘坤)1131215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