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派遣公司仲介非法移工 負責人遭緩起訴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1日電)洪男以合法人力派遣公司掩護,打出當日領薪等福利吸收非法移工,案經台中市專勤隊送辦公司負責人洪男等3人,中檢日前以緩起訴處分,非法移工已被遣送出國,雇主則函送裁處。
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台中市專勤隊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專勤隊查緝非法移工問題,循線得知42歲洪姓男子在台中市神岡區經營人力派遣公司,卻非法仲介外籍人士擔任派遣工營利。
全案經跟監蒐證後,於民國113年1月至2月間,前往洪男的派遣公司據點查緝,帶回公司負責人洪男等3人、非法雇主3人及非法移工7人,共13人調查。
辦案人員查出,洪男經營人力派遣公司10餘年、客源穩定,但有人力短缺問題,偶然仲介非法外來人口作為派遣人力,未料受派遣客戶歡迎,因而建立起一套非法外來人力進用制度,卻因此排擠國人工作機會、壓低國人薪資水平。
洪男以工作門檻低,語言不通也能輕鬆上手,提供食、宿且「當日派工、當日領薪」,以及員工慶生、舉辦各種節慶聚餐等福利,號召非法移工加入,洪男還以母親、姊姊為人頭開設公司,藉此交互操作節稅,因此連累母姊一併被移送法辦。
專案小組發現,洪男以公司為基地,讓非法移工每天早晨先到公司領取派工單,再按派工地點從事清潔與廠工等工作,收工後再返回公司領薪水,但洪男雖開出日薪新台幣1600元至1700元,還要扣仲介、住宿費、機車租賃等費用,移工實領薪資常不到千元。
專案小組清查,涉案的非法移工來自泰國及印尼,持觀光簽證來台逾期或是失聯移工,粗估洪男非法所得逾50萬元。
全案於今年2月間將負責人洪男等3人,依違反就業服務法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檢方近日以緩起訴處分,並應繳庫10萬元至15萬元,非法工作的外國人皆已被遣送出國,非法雇主則函送台中市勞工局裁處。(編輯:李淑華)11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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