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88會館郭哲敏交保檢抗告成功 高院撤銷發回更裁

2024/11/15 19:57(11/15 20:38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中央社檔案照片)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中央社檔案照片)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新北15日電)新北院審理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地下匯兌案,合議庭裁定郭哲敏50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住居及電子監控,檢察官提起抗告。高院今天撤銷原裁定,發回新北院更裁。

台灣高等法院新聞資料指出,經合議庭審理後,認為原審對於郭哲敏何以與張旭昇無串證必要,及何以得防免郭哲敏、張旭昇逃亡及串證,均未妥適說明,尚屬理由不備,檢察官抗告有理由,據此撤銷原裁定,發回新北地方法院更裁。

引爆檢警出入爭議場所風波的「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經營線上博弈網站及地下通匯,案發後潛逃海外,新北地檢署對其發布通緝。民國112年8月,郭哲敏在泰國被法務部調查局押解返台,遭羈押禁見;同案共犯張旭昇於郭哲敏到案後投案,也遭羈押禁見。

新北檢依銀行法及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郭哲敏等人。由於郭哲敏等人在押,移請新北院審理後,裁定續押。4月間,新北院一度裁定郭哲敏等人交保,案經檢方抗告,高院發回更裁,新北院改裁定羈押禁見。

近期因羈押期限屆滿,新北院11月8日裁定郭哲敏新台幣5000萬元交保、張旭昇500萬元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並施以電子監控8個月。新北檢不服,提起抗告,高院今天做出裁定。(編輯:張銘坤)1131115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請繼續下滑閱讀
郭哲敏2小時籌5000萬交保 戴電子腳鐐、限制住居
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