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男業務告白遭拒殺人國民法官判無期 還要賠737萬

2024/11/14 19:19(11/14 19:21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示意圖。(中央社檔案照片)
示意圖。(中央社檔案照片)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14日電)台中市擔任業務員的23歲黃姓男子,因告白遭拒持刀刺死施姓男同學,台中地院國民法官參審,去年判處黃男無期徒刑;施男父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地院判黃男應賠償737萬餘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死者施男、被告黃男都是東海大學畢業的學生,2人在大學時期就認識,畢業後成為直銷的上下線。黃男愛慕施男向他告白遭拒。2022年10月,黃男買了2把刀潛入施男租屋處,朝施男連刺多刀致死,隨後打電話報警。檢警調查後,依照殺人、侵入住宅罪嫌起訴黃男。

此案為台灣第一起國民法官審理案,期間因有精神鑑定等,審理近1年,國民法庭去年底依照殺人罪判黃男無期徒刑。黃男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將在11月27日上午10時宣判。

施男父母也索賠精神撫慰金、撫養費、殯葬費等,向黃男求償802萬餘元。黃男否認故意殺害施男,稱是意外刺傷、割傷。精神撫慰金部分,要求審酌個人經濟、家庭狀況後酌減。

刑事部分,一審依照殺人罪判決黃男無期徒刑。民事部分,依照刑事無期徒刑,認定黃男是故意殺害施男致死,應負損害賠償。民事庭考量施男父母面對兒子無端被殺害,天人永隔,判處黃男賠償施男父母737萬餘元。(編輯:謝雅竹)1131114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請繼續下滑閱讀
攀談遭拒涉殺人 高院仍判男犯嫌無期徒刑
172.30.14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