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姓犯嫌槍殺威震集團董事長未遂 士檢起訴求重量刑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1日電)士檢偵辦彭姓男子涉槍殺威震集團吳姓董事長未遂案,彭男雖犯後自首,但其殺意甚堅、目無法紀,今天依殺人未遂等罪起訴,請求法院對其自首與未遂行為不予減刑,應從重量刑。
士林地檢署新聞稿指出,民國112年9月、10月間,彭男受託代為保管SIG SAUER P320SP型制式手槍及16顆子彈,但因不滿吳姓董事長派人向其經營的咖啡廳收取保護費,因此心生不滿。
新聞資料指出,今年7月10日,彭男與不詳人士謀議,駕車到台北市大同區「天龍三溫暖」附近埋伏,當吳男與友人走出店面時,彭男雙手持槍近距離朝吳男連開5槍,其中1槍射向吳男友人,造成吳男左手掌及左大腿中彈,吳男的友人右小腿中彈。行凶後,彭男迅速逃離現場。
吳男及其友人經緊急送醫後,無生命危險。彭男隨後通知妻子開走車輛,並前往派出所自首,警方查扣其槍彈後移送法辦,檢察官訊後聲押彭男獲准。
據了解,傷者吳男為台北地方角頭,同時為威震集團董事長,曾因涉嫌買凶槍殺與洗錢案而被送辦,日前因涉及強拍女子私密片遭調查。
彭男辯稱,他並無殺意,僅因吳男多次派人到咖啡廳收保護費,且妻子臨盆在即,經濟壓力大,才想給吳男一點教訓,若真的要殺吳男,不會只開5槍。
檢方認為,彭男殺意甚堅,現場尚有吳男的友人,極易殃及無辜,顯見其主觀上有直接、間接殺人故意,今天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未經許可寄藏制式手槍及子彈、持槍於公共場所開槍射擊及刑法殺人未遂等罪起訴。
檢察官指出,彭男無視法紀,光天化日下持槍行凶,犯罪手段兇狠,到案後仍飾詞狡辯,態度不佳,其行為嚴重破壞社會治安,犯罪所生危害甚鉅,請法院對其自首與未遂行為不予減刑並從重量刑。
由於彭男在押,今天將移由士林地方法院審理,並召開接押庭決定是否續押。檢方對彭男行凶是否有幕後指使者的部分,目前另案深入偵辦中。(編輯:戴光育)1131101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