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律師游光德涉組詐欺集團遭訴 桃院裁定250萬交保

2024/10/25 15:46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25日電)律師游光德涉嫌與台灣銀行行員組成詐欺集團,昨天被桃園地檢署起訴、求刑13年。游光德今天被移審桃園地方法院,法官認無羈押必要,裁定25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

桃檢調查,游光德與台灣銀行郭姓、黃姓行員等人共組詐欺集團,藉由設立人頭公司透過虛擬貨幣洗錢,游光德還教導假幣商逃避查緝,將鉅額詐欺所得透過虛擬貨幣匯往境外。

桃檢指出,全案被害者高達179人,不法所得新台幣1億1477萬餘元,昨天依涉犯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加重詐欺及洗錢等罪起訴游光德等7人,並建議法院量處游光德有期徒刑13年;2名行員有期徒刑9年、6年。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桃檢也說,游光德在8月27日收到桃園地方法院通知台灣高等法院已發回羈押抗告後,購買至韓國首爾的單程機票,打算以結婚移民的方式永久居留韓國,但因檢察官已在提出抗告時實施境管,因此在桃園機場將游光德拘提到案並聲請羈押獲准。

游光德今天被移審桃園地方法院,經法官訊問並審閱卷內事證,認為課予相當保證金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應足以對被告形成拘束力,尚無羈押必要性,因此裁定游光德以25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編輯:李錫璋)1131025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