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接連發現棄豬 動保處介入調查將重罰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11日電)新北汐止、八里及泰山等地6月底接連有豬隻走失及疑似棄置豬屍,涉及非洲豬瘟防疫,動保處表示,已動員展開調查並協請警方調閱監視畫面,一經查獲,最高可罰新台幣100萬元。
動保處今天發布新聞稿公布6月底接連有豬隻走失及疑似棄置豬屍案件,分別是汐止區鄉長路2段6月22日發現1頭重達36公斤麝香豬在路上遊竄,多輛車輛閃避差點撞上。
八里區忠孝路6月24日出現1頭40公斤重黑毛豬躺在路邊,動保處獲報派員帶回安置並媒合愛心農場暫置收容;泰山區泰林路3段330巷雨水下水道6月26日發現1頭30多公斤麝香豬屍體。
動保處長楊淑方對中央社記者表示,由於棄豬事件近來發生太密集,引起各方重視,尤其是天氣炎熱,棄置豬屍可能影響非洲豬瘟防疫工作,因此,動保處已動員展開調查。
她表示,一般豬隻可從附近養豬場著手調查,可迅速掌握養豬場資訊,但麝香豬是寵物豬且不需注射晶片,因此,需要各方資訊彙整追查。
她表示,一般公寓大廈比較不易飼養麝香豬,因此,已先就附近有庭院住家進行清查,尤其豬隻會叫,鄰里長訪查也是重點,另外就是協調警方調閱監視畫面,積極清查棄養豬隻或棄置死豬飼主。
她表示,汐止區棄豬案,動保處就花了1週調查才揪出飼主,依動保法疏縱飼養豬隻罰則,對飼主開罰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她表示,至於泰山區發現棄置麝香豬豬屍,由於天氣炎熱易腐爛且位排水溝,恐影響防疫工作,因此,除現場全面消毒外,還解剖採檢送驗,所幸非洲豬瘟及豬瘟病毒皆為陰性,無傳播風險。
她強調,目前正積極追查,一經查獲,棄養豬隻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養豬戶及寵物豬飼主如發現所飼養動物不明死亡時應立即通報,絕不可任意丟棄,違者將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還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等法規移請相關局處裁罰。(編輯:方沛清)11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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