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師被劫殺凶嫌逃死 丈夫淚訴「頭皮發麻」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7日電)劉姓男子涉劫財劫色,並持鐵鎚打死退休女教師,5度判死後逆轉改判無期。死者丈夫下午背著妻子的包包哽咽表示:「聽到判決頭皮發麻」,自己會保持健康跟嫌犯在司法拚到底。
「彷彿妻子一直都還陪在我們身邊」,女教師丈夫今天下午帶著女教師生前隨身攜帶的包包接受媒體聯訪表示,這是當時妻子被搶劫時的包包,不僅出庭時曾當庭拉拉鍊,讓法官對比行車記錄器錄到的案發時聲響,也是對妻子的牽掛,自案發後就一直背著,連子女結婚也是背著出席。
「一聽到判決簡直頭皮發麻」,退休女教師丈夫坦言,案發後因此罹患憂鬱、躁鬱症,上午獲悉判決結果後,穩定情緒後才敢騎車,深怕病情復發抓狂。
針對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4審認定劉男並非計畫性強盜殺人,女教師丈夫批評,嫌犯自陳買完榔頭後就把榔頭鋸短方便攜帶,「就是計畫要殺某人啊」,行進過程中發現獨自開車的女教師,便開始有計畫地跟蹤、超車回頭確認獨自開車、等候女教師上車等,「從跟蹤到等候我妻子,這樣還不算計畫嗎」。
至於最高法院以劉男是否搶劫死者包包內新台幣約2000元現金存疑,攸關是否構成強盜殺人罪的理由發回更審。女教師丈夫則說,法官竟要被害人跟檢方舉證被搶的確切數字,若無法證明搶錢就難以構成強盜殺人,「但嫌犯明明搶了車、搶了人、搶了包包、搶了手機,這些難道都不是搶嗎」,甚至嫌犯早就在偵審時坦承搶了約2000元,但法官仍堅持要被害人證明確切數字。
對於相關鑑定報告認定劉男可教化,女教師丈夫控訴,高雄榮總曾出具報告指出,劉男15年內性犯罪再犯率非常高,凱旋醫院也證實劉男並無精神問題,但法官不但不採納,醫院方也無法評論是否可教化,但法官卻硬凹成有教化可能。
他認為,劉男有法律扶助基金會3名律師,自己卻只有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1名律師,即使後來自費多請1名律師,雙方仍不對等。國內人權制度根本便宜加害方,對被害人和家屬相當不平衡。
「台灣沒有廢死的條件」,他說,國外廢死還有搭配終身監禁,讓加害人不可能重返社會,但台灣判無期徒刑卻有假釋可能,這對被害人跟家屬來說不僅無法撫平傷痛,也是增加恐懼。
全案起於劉姓男子10年前涉劫財劫色,持鐵鎚打死退休女教師,歷審5度判死;高雄高分院更四審今天以強盜殺人犯行是隨機偶發,不符「情節最重大之罪」,首度改判無期徒刑,可上訴。(編輯:郭諭儒)113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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