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房東涉對女房客言語性騷擾及襲臀 一審判刑5月
2023/11/15 18:28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15日電)新北市林姓男房東趁女房客繳房租時,口出性騷擾言語,並趁機觸摸其臀部,還追逐閃躲的房客,要求擁抱。新北地院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房東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新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被害女房客於民國111年9月,前往林姓房東住處繳房租時,房東稱「外面女生有毒啦,她們一天到晚都在接客,嫖客很多都有中毒」、「像你我就曉得一定很乾淨,可是不容易溝通啦」、「我想抱一下,你就不肯」等語。
判決書說,房東以此言語要求房客讓其擁抱,經被害人多次拒絕並要離去時,竟基於性騷擾犯意,乘房客要從其身邊跑走而不及抗拒之際,徒手抓房客的臀部,性騷擾得逞。
案經地檢署偵查終結起訴,判決書說,房東在法院審理時,坦承有說上述話語,但否認有性騷擾摸屁股行為。但依被害人證詞、繳房租所聽到不舒服話的錄音,以及描述閃躲房東要擁抱時的過程,與被告前後不一的說法等證據,認定房東確實性騷擾得逞。
法院認為,被告欠缺尊重女性身體自主權的觀念,所為造成被害者身心極大壓力及傷害,甚至試圖合理化自身行為,始終未向被害人誠摯道歉,也未試圖和解,顯無悔意,犯後態度欠佳;參酌其犯罪動機,加上檢方請求從重量刑,因此判刑5月,可上訴。(編輯:李錫璋)11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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