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調包案被告求不戴電子腳環監控 駁回確定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日電)男子張益祥涉及與前調查局組長徐宿良共犯將扣案毒品K他命調包,案件由桃園地院審理中。張男聲請撤銷配戴電子腳環監控,不服桃院駁回,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日前駁回確定。
依據台灣高等法院裁定指出,張益祥主張,他接受配戴電子腳環的科技設備監控,因電子腳環體積大且沈重,行走時易碰撞腳踝造成劇痛,且環扣點造成皮膚磨傷、左腳水腫,導致他只能維持坐姿,無法跑步或運動,身體日漸浮腫。
張益祥主張,其罹患腰椎退化椎間盤突出,需進行腰椎核磁共振影像檢查,以判別腰痛原因及決定治療方式,但配戴電子腳環會影響核磁共振顯影,導致無法進行檢查解決腰部疼痛問題。
張益祥還說,電子腳環充電設備卡榫充電接線處易斷,經科技設備監控中心通知廠商,已更換過6條至8條充電線,仍無法改善,讓他擔心無法充電或電力低下,而長期焦慮擔憂,聲請增加定期報到的次數為每週3次或再提出新台幣20萬元作為保證金,請求准予撤銷配戴電子腳環的監控。
桃園地院一審駁回聲請,張益祥不服,提起抗告;二審台灣高等法院認為,他配戴電子腳環雖對其生活稍有不便,但未對其身心或生命產生不利危害,且與所欲達成保全審判、執行程序順利進行之公益目的相權衡,已屬對他人身自由之相對最小侵害處分,核與比例原則無違,駁回抗告,全案確定。
全案緣於,桃園地檢署偵辦調查局航業處基隆站遺失安非他命6.5公斤案,另發現時任航基站組長徐宿良涉勾結黑道、侵占扣案毒品販賣,獲利超過新台幣1.6億元,起訴徐宿良、張益祥等9人。
桃園地方法院接押徐男、張男,經多次延押後,111年10月間裁定,2人各以新台幣100萬元交保,須受科技設備監控,於特定時間及地點持用個案手機拍攝自己面部照片傳送至科技設備監控中心報到。(編輯:張銘坤)11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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