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未過囤房稅 市府批拖到最後才審、綠指非事實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新北6日電)6都僅新北未實施房屋稅差別稅率。市府說,本次議會會期長達70天,民進黨團卻直到最後1天才提出要審議。民進黨團說,大會6月已通過「新北市房屋稅自治條例」一讀送法規會,公道自在人心。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6都僅新北未實施差別稅率。
囤房稅小百科
政院2023年7月6日通過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重點有3項:(財政部研議房屋稅條例修法,行政院會通過後再送立法院審議,若順利三讀,預計2024年7月實施新制,2025年5月正式開徵)
- 將「縣市歸戶」調整為「全國歸戶」,讓分散囤房者無所遁形。
- 法定稅率從1.5%至3.6%整體調升為2%至4.8%,但特定房屋除外。
- 過去法規規範為地方政府「可」訂定差別稅率,未來則為「應」訂定差別稅率,等同全國各縣市都須推動囤房稅率。
2014年修正房屋稅條例
- 本人、配偶、直系親屬實際居住的自住房屋,稅率維持1.2%,但全國僅限3戶;3戶自住房屋以外的非自住房屋稅率(也就是持有第4戶以上的房屋),稅率則提高至1.5至3.6%,由地方政府依各自需求,訂定固定稅率或根據囤房數訂定差別稅率。
- 觀察各地方政府囤房稅的實施情形:共17個縣市對非自住房屋稅率都維持在最低稅率1.5%,僅4縣市提高。
桃園市:非自住房屋固定稅率2.4%
台北市:持有第2戶非自住房屋稅率2.4%,第3戶以上稅率3.6%
連江縣:持有第2戶非自住房屋稅率1.6%,第3戶以上2%
宜蘭縣:持有2戶以下非自住房屋稅率1.5%,持有3至7戶稅率2%,持有8戶以上稅率採最高3.6%課徵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昨天發布新聞稿說,為推動囤房稅,去年3月將修正後新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送議會審議,但因議會屆期不續審而退回,市府隨即於今年3月開議前,再次將修正草案送議會審議,並積極溝通排入審查。
新北財政局表示,對於部分民進黨議員說,市府推動囤房稅說一套作一套;但本次會期長達70天,民進黨團卻直到議程最後1天才提出要審議「新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市府已盡速處理囤房稅修正草案,對部分議員因政治考量抹殺市府團隊落實居住正義努力,深表遺憾。
財政局說,接下來8月召開臨時會,市府仍會持續與議會溝通,積極爭取完成三讀,並於今年7月開始實施。
新北市議會民進黨團今天發布新聞稿,總召鄭宇恩表示,大會在6月6日已通過「新北市房屋稅自治條例」一讀送法規會,並非民進黨團在議程最後1天才提出要求審議。
鄭宇恩說,囤房稅一讀會後,因有其他議案卡住囤房稅排審,故民進黨團副召集人張維倩在7月3日提出提前「新北市房屋稅自治條例」審議順序,民進黨團也主張延長開會時間,審查完囤房稅再閉會,但遺憾議長蔣根煌未同意,仍敲槌閉會。
她表示,究竟是誰不願囤房稅通過,公道自在人心。新北市議會議事組有排審議案職責,不按照送審順序排審,反而不斷將囤房稅議案往後延,「其心可議」。另外,8月才可能三讀通過的「新北市房屋稅自治條例」又怎能在今年7月實施,呼籲新北市府不要因政治考量而睜眼說瞎話,連如此沒有法學常識的發言都說出來,實在令人遺憾。
鄭宇恩說,新北仍是6都中沒有囤房差別稅率的縣市,特別是今天行政院拍板通過財政部推出的「囤房稅2.0」,新北市連囤房大戶的差別稅率都沒有,這是新北市政府辯解再多都無法改變的事實。
針對8月才可能三讀,為何會說今年7月實施。新北財政局說,審議是議會權責,是希望議會討論時能追溯生效日期至7月,以符合完整課稅年度。(編輯:張銘坤)11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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