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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私幼教師虐童致傷遭起訴 檢求加重刑責

2023/6/21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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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巧璉高雄21日電)高雄市鳳山區某私立幼兒園去年發生虐童事件,幼童臀部瘀傷。遭解僱的王姓幼教老師,今天遭高雄地檢署依傷害罪嫌起訴,另依「故意傷害兒童」,建請法院加重二分之一刑責。

這起虐童事件在去年4月曝光,高雄市議員邱于軒、吳銘賜同時接獲同個幼兒園、不同家長陳情。當時議員揭露幼童雙臀瘀青照,要求市府加強監督、輔導,不要再三發生虐童事件。

雄檢起訴書指出,王女當時是小班導師,去年3月23、28、29日,曾7次拿作業簿、點心夾子、洗手乳罐或徒手打幼童,施打部位包括手、腿、屁股等,造成幼童雙臀瘀青、腫痛,且幼童出現急性創傷壓力反應。

但王女辯稱基於管教小朋友,雖有打小孩當下力道都很小,且大力拉扯小孩的動作不會造成受傷,否認是自己的行為造成幼童傷勢。

檢方起訴指出,王女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罪嫌,另因王女故意傷害兒童,建請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編輯:孫承武)11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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