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北市府客委會專員涉酒駕 懲戒法院判降1級改敘

2023/6/10 16:14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10日電)台北市府客委會黃姓專員涉酒駕,換車道時閃避機車不及發生碰撞,刑事部分獲緩起訴處分。北市府認為黃男行為影響信譽,決議移送懲戒。懲戒法院判決黃男降1級改敘。可上訴。

懲戒法院判決指出,黃男時任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專員,今年4月17日凌晨飲酒後,於同日上午7時許駕車,貿然變換車道時,因閃避騎機車的郝姓男子不及,雙方發生碰撞而人、車倒地,郝男身上受有多處挫傷、擦傷。

警方獲報到場處理,對黃男進行酒測,查出酒精濃度達0.31毫克,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黃男開罰,並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審酌交通事故未致人於死或重傷,考量黃男坦承酒駕,給予緩起訴處分。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北市府客委會依據「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教職員工酒後駕車經警察查獲及上班期間飲酒之相關懲處標準表」規定,於4月28日召開考績委員會,認為黃男酒駕嚴重影響市府信譽,決議將黃男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懲戒法院認為,黃男酒駕有違公務員服務法,也屬於公務員懲戒法規定的非執行職務的違法行為,將導致公眾喪失對公務員的尊重與信賴,嚴重損害政府信譽,為維持公務紀律,有予以懲戒之必要,日前判決降1級改敘。(編輯:李錫璋)1120610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