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集團媒介人頭帳戶拘禁被害人 2人收押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16日電)朱姓女子與張姓男子等6人涉嫌媒介人頭帳戶供詐欺集團洗錢,並拘禁人頭以防黑吃黑。警方今天表示,查獲6人依加重詐欺、洗錢防制法、妨害自由移送;其中,朱、張2人遭收押。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今天發布新聞表示,這起詐欺案緣起於張姓男子向廣福派出所報案,指稱其兒子疑似積欠他人債務遭人擄走,報請協尋;結果,警方追查赫然發現其兒子竟然是詐欺集團重要成員,偵辦結局大翻轉。
土城警分局偵查隊長薛光明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表示,張父於1月初向警方報案指稱,在兒子失蹤前,他有看見兒子與不明人士碰頭談事情,懷疑為債務問題遭擄走。
警方不敢大意,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偵辦,未料,1個多小時後,就以電話與23歲的張男聯繫,並在土城一家飲食店帶回張男製作筆錄。但釐清案情過程,張男支支吾吾、言詞閃爍,說法不符常理;因此,深入追查赫然發現張男涉嫌以高額報酬利誘他人,媒介提供人頭帳戶給詐欺集團。
薛光明分析,詐欺集團的結構,除首腦外,包括負責媒介人頭帳戶的「取簿手」、負責與被害人接觸詐騙匯款的「機房電腦手」、負責小額提領贓款的「車手」、及將大額詐欺贓款轉換成虛擬貨幣洗錢的「水房」。
警方說,張男負責「取簿手」媒介人頭帳戶提供行騙,且這些帳戶都作為層層轉帳洗錢的第3層、第4層帳戶,以製造斷點規避成為警示帳戶;被害人受高額代價誘惑,當出借人頭帳戶時,會遭管控行動以防帳戶鉅款遭黑吃黑。
警方說,循線偵辦發現,張男媒介的2名人頭帳戶贓款有新台幣470萬餘元,被害人曾於去年12月底至今年1月初,遭拘禁在台北市中山區的旅館內,10餘天來,不斷移轉拘禁處所,以躲避警方查緝。
警方說,除張男外,循線掌握負責媒介帳戶與拘禁被害人的「取簿手」有22歲的朱女等5人。專案小組於3月14日拘提查緝5人到案,依加重詐欺、洗錢防制法、妨害自由等案,將包括張男在內的6人,移送新北檢偵辦。偵訊後,朱女與張男目前已遭收押。
土城警分局提醒,詐騙集團常稱可幫忙申請貸款,或以包吃包住、打工度假等假借名義,強調只要攜證件、存摺提款卡,就可輕鬆工作、獲取高薪等利誘招攬人頭帳戶。實際上,人頭會遭詐騙集團控制行動自由,暴力迫害,危害自身安全,甚至淪為共犯。(編輯:方沛清)11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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