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大法庭裁定民代受託關說是貪污 最高檢:予以肯定

2023/3/2 19:17(3/2 19:32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2日裁定,民代受託於議場外關說即構成貪污職務上行為。最高檢察署表示予以肯定。圖為最高檢察署。(中央社檔案照片)
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2日裁定,民代受託於議場外關說即構成貪污職務上行為。最高檢察署表示予以肯定。圖為最高檢察署。(中央社檔案照片)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日電)前立委林益世涉收賄關說,衍生民代關說是否算貪污的法律爭議。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今天裁定,民代受託於議場外關說即構成貪污職務上行為。最高檢察署表示,裁定允當,予以肯定。

最高檢指出,刑事大法庭裁定的深度、廣度允當妥適,涵蓋了刑法明確性原則,也符合最高檢訴訟組檢察官言詞辯論意旨書的重點。

最高檢解釋,大法庭就民代職務上行為認定,採取與「職務密切關連說」,若於議場外運用其職務或身分地位影響力,使相關承辦人為積極行為或消極不為,形式上又具公務活動性質,構成貪污治罪條例的職務上行為。

最高檢也提到,至於公務活動性質的部分,大法庭採「廣義說」,若民代向同一人或多數人進行多次關說、請託或施壓,應觀察民代前、後的整體行為,若關說行為、職務與公務活動有延伸行為,無論是否在公務時間或公務場所都相同。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至於民代行為與職務沒有密切關連,也不具公務活動性質,是否構成貪污治罪條例的非主管或監督圖利罪?大法庭認為,民代屬於利益衝突迴避法所稱的公職人員,確實構成圖利罪的違背法令要件。

最高檢則指出,若民代實質運用其職權機會或身分地位影響力而圖利,當然違背利益衝突迴避法,明知違背法令也涉犯圖利罪,而在實務層面上,檢辯雙方常就圖利罪要件爭執,往後引用大法庭裁定,也會減少爭執,增加定罪率。(編輯:張銘坤)1120302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