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逮才算酒駕?酒駕防制協會:張善政不良示範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3日電)法務部與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今天舉辦年度倡議記者會,協會理事長陳喬琪質疑桃園市長張善政,「一定要被警察逮捕才算是酒駕嗎?」以為沒被逮捕就沒事,這是非常不良示範。
「酒駕很危險,全民拒酒駕」年度倡議記者會由法務部與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共同舉辦,邀請資深媒體人黃暐瀚及醫界代表現身說法。
酒駕防制協會理事長陳喬琪致詞時指出,酒駕是可以預防的,要從倫理教育開始;張善政遭質疑酒駕時卻說只是抿一下,但如果發生事情怎麼辦,「一定要被警察逮捕才算是酒駕嗎,不是的。」
陳喬琪會後接受媒體採訪表示,張善政的問題是駕駛倫理問題,張善政做了非常不良示範,以為沒被逮捕就沒事,應該自我譴責;喝酒不開車是非常清楚的概念,卻還沒在民眾心裡建立起來,未來要與教育部好好討論強化防制酒駕的觀念教育。
黃暐瀚指出,母親2年前遭肇事者酒駕撞死,事發後他收到許多關懷,但他從來沒談過這件事情,要先以一鞠躬向所有關懷他的人說聲謝謝。
黃暐瀚說,身為受害者家屬,對酒駕深惡痛絕,其實早在成為受害者家屬前,他就非常痛恨酒駕,絕對不可能酒後開車。
他指出,過去他在與某前總統的餐會上,即因為當天開車赴宴而不喝酒,呼籲即使勸酒的人是老闆或位高權重,只要有開車就要勇敢說不,也呼籲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千萬不要存有僥倖心態。
會中,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法務部與所屬機關針對防制酒駕朝「強力執行裁罰、幫助戒除酒癮、被害權益保障、重懲酒駕犯行、依法嚴審假釋」5大面向全面出擊,充分展現防堵酒駕的決心。
依據法務部提供的資料指出,強力執行滯欠酒駕罰鍰專案,有效執行金額已突破新台幣3億元;民國111年緩起訴處分附酒癮治療的人數為374人,是110年同期人數近4倍,希望能協助酒駕被告戒除酒癮,避免再犯。
此外,對於酒駕案件一律從速從重追訴,111年酒駕案件不准易科罰金人數為3244人,為110年同期人數6倍;111年矯正機關新收酒駕犯人數為9159人,為110年同期人數1.4倍。
在依法嚴審假釋方面,法務部指出,111年1月至10月共有1458件酒駕案陳報假釋,駁回1163件、不准假釋,駁回率達79.77%,為110年同期駁回率1.6倍。(編輯:戴光育)11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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