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弒父分屍案 符冠羣護母起殺機二審仍判19年
2022/12/21 10:22(12/21 11:21 更新)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1日電)新北市永和區去年12月發生駭人聽聞弒父分屍案,凶嫌符冠羣坦承為保護母親引殺機,新北地方法院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等罪判刑19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可上訴。
54歲的符冠羣去年11月將住在長照機構的父親接回家同住,由於父親經常故意指使他與母親做事,嚴重影響原本生活,且懷疑父親多次企圖進房間侵犯患有重鬱症的母親,造成母親極大精神壓力。符男於去年11月28日趁父親午睡時,以枕頭悶死父親。
符男隨即藏屍在頂樓加蓋空間,由於擔心母親發現屍臭,去年12月6日晚間欲裝屍體進行李箱外出丟棄,但因行李箱不夠大,便拿美工刀與鋸子等工具肢解屍體後,凌晨再拖著行李箱走到永和區水源橋上,傾倒屍體、衣物與工具。
判決指出,符男的父母於民國83年離異後,親自照顧母親,雖然與父親沒有長期緊密關聯,但親子關係堪稱和諧,去年接父親回家住後,還帶父親矯治牙齒、買全新寢具與遷戶籍等,顯示符男有心照顧,也歡喜迎接父親回家同住。
新北地方法院認為,符男分屍行為應受高度譴責,不過考量他殺父動機並非是為爭奪財產或仇恨怨隙等,而是為保護母親,犯後坦承犯行、知所悔悟,其他家屬也無意提告,因此依殺害尊親屬罪判16年徒刑、毀損遺棄屍體判3年6月,應執行19年徒刑。高院今天駁回上訴。(編輯:張銘坤)11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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