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檢查光電工程弊案 布袋鎮長陳鳳梅10萬元交保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嘉義縣3日電)嘉義地檢署昨天偵辦光電工程弊案,傳喚嘉義縣布袋鎮長陳鳳梅、嘉義縣羅姓議員等15人,羅男至今仍未到案。陳鳳梅以10萬元交保,她今天聲明絕無不法,全力配合偵查。
嘉義地檢署今天指出,王姓、楊姓、謝姓等土方業者,明知營建剩餘土石方不得作為農業用地的填土,竟在民國110年11月間,利用承包商在嘉義縣布袋鎮地區農地的太陽能漁電共生開發案,非法回填營建廢棄物。
檢方調查,同年12月31日開工當日,經嘉義縣環境保護局人員進場稽查,發現違法回填不合格營建剩餘土石方等情形,遭到勒令停工,但業者仍在今年2月間,再次非法回填土方。
嘉義地檢署指揮調查官循線擴大追查,發現陳鳳梅、布袋鎮公所建設方姓課長、羅姓縣議員及光電公司負責人等人涉及不法。
檢方昨天指揮廉政署、桃園市調處等單位,分別前往布袋鎮公所、陳鳳梅住處、議員服務處等地搜索,查扣文件、手機等證物,並傳喚15人到案,全案朝貪污治罪條例罪嫌方向偵辦。
檢方認為,王姓土方業者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滅證之虞,今天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遭通緝的楊姓土方業者涉及另案廢棄物清理法,訊後發監執行1年6月。陳鳳梅以新台幣10萬元交保,布袋鎮公所建設方姓課長和謝姓業者各5萬元交保,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金星說,羅姓議員目前被列為涉嫌人,昨天至今尚未到案,已請其委任律師轉知下週一到案說明,如逾期未到案說明將拘提到案。
陳鳳梅今天發聲明稿指出,自己從政30多年來,一本初心清廉自持,與不肖廠商無任何往來,且無不法之處,會全力配合檢方調查。
陳鳳梅重申,「本人絕不容許任何人利用近來漁塭發展太陽能的漁電共生工程趁機回填廢棄物」,此案的不肖廠商破環布袋環境的行為,經嘉義縣環保局告知公所後,布袋鎮公所即配合縣府加強督促此案進場的土方成分,並要求廠商迅速清理廢棄物。
陳鳳梅表示,雖然此案涉及諸多行政與公文往返流程,但自己與布袋鎮公所絕對全力配合檢察官繼續調查。(編輯:郭諭儒)1110903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