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府前機要專員涉貪 一審判無罪
2022/7/26 15:02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26日電)嘉義市政府工務處前機要專員吳姓男子被控收受賄賂,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嘉義地方法院今天宣判無罪。仍可上訴。
據起訴書指出,吳姓男子為前嘉義市政府工務處養護工程科技士,於107年3月退休,108年1月再受任用為市府機要專員職務,督導工務處等單位辦理採購招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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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男擔任技士及機要專員期間,明知某公司得標承攬嘉義市政府105、106、108年度聯合挖掘申請業務管理服務案,以及路面整修工程,涉嫌答應協助業者履約及請款相關事宜,從中收取業者現金30萬元、價值20多萬元的咖啡及茶葉。
檢方109年11月間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吳姓男子,以及簡姓等4名業者,嘉義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宣判,吳男等5人均無罪。(編輯:謝雅竹)11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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