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入環保弊案 屏東縣議員王景山收押衝擊選情
(中央社屏東縣8日電)獲中國國民黨提名的屏東縣議員王景山,捲入環保弊案遭收押。屏東地檢署今天說明案情,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王景山父子獲准。尋求連任的王景山遭收押禁見,已衝擊選情。
無黨籍的王景山是屏東縣第2選區(里港、高樹、九如、鹽埔、長治、麟洛)選出縣議員,這次獲國民黨提名競選連任;國民黨在第2選區分別提名宋麗華、何春美、王景山,均為現任議員。地方人士評估,王景山選前遭收押勢必衝擊選情。
中央社記者稍早致電王景山手機,他未接電話;打電話到服務處,服務處人員表示,不清楚狀況,議員也不在服務處內。
對於王景山遭收押,屏東縣政府環保局發布訊息指出,有關堆肥場主要從事生廚餘發酵堆肥業務,在接獲民眾陳情,都會派員前往稽查,並自民國108年起裁罰共35次,合計罰近新台幣200萬元。在強力稽查取締下並會同專家學者進場輔導後,今年陳情案已大幅減少。
屏檢發布新聞表示,地檢署近日接獲警政署保安警察第7總隊第3大隊第3中隊情資,指王景山等人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等不法情事,經地檢署指派主任檢察官陳建州、檢察官黃薇潔成立專案小組調查蒐證。
承辦檢察官見時機成熟,7日上午指揮3大隊第3中隊及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持屏東地方法院法官核發搜索票,分別前往王景山等人住居所、營業處所及廢棄物棄置點等8個處所執行搜索,查扣相關證物,並傳喚被告及相關證人共15人次到場釐清案情。
經檢方訊問及相關證人,以王景山父子2人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1項第3款未經許可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以及同法第46條第1項第4款未依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處理廢棄物等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認有羈押必要,昨晚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於今晨裁准羈押禁見。(編輯:孫承武)11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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