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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老師遭臨檢壓制案再議逆轉 檢起訴葉姓員警

2022/7/7 12:15(2024/9/15 18:0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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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女老師詹慧玲(圖)遭中壢員警壓制逮捕案去年雙方獲不起訴處分,詹女聲請再議經發回續查逆轉,檢察官認為葉員涉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妨害自由罪嫌重大而起訴。(中央社檔案照片)
音樂女老師詹慧玲(圖)遭中壢員警壓制逮捕案去年雙方獲不起訴處分,詹女聲請再議經發回續查逆轉,檢察官認為葉員涉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妨害自由罪嫌重大而起訴。(中央社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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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7日電)音樂女老師詹慧玲遭中壢員警壓制逮捕案去年雙方獲不起訴處分,詹女聲請再議經發回續查逆轉,檢察官認為葉員臨檢盤查不符規定,涉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妨害自由罪嫌重大而起訴。

詹慧玲去年4月22日遭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一名葉姓員警盤查,但拒回答且罵員警「很蠢」,被施以柔道「大外割」當街壓制、後依妨害公務罪嫌逮捕;詹慧玲則認為警察濫權、執法過當也提起訴訟。雙方去年都獲檢方不起訴處分,不過詹慧玲事後提起再議,經台灣高等檢察署於去年12月發回。

桃園地檢署上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經承辦檢察官再調查相關事證後,認為被告葉姓警員的臨檢、盤查不符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非依法執行職務,卻仍然阻擋告訴人離去。

桃園地檢署指出,葉姓警員又在告訴人無涉妨害公務犯行之情形下,違法逮捕,剝奪其行動自由,涉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妨害自由罪嫌重大,依法提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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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壢分局發布聲明稿表示,尊重起訴,法院審理階段警察局及分局會提供警員相關法律協助,尊重司法審判,也將持續督促同仁確實遵守臨檢要件、妥適使用戒具及落實教育訓練,兼顧人民自由、治安維護及警員執勤安全。

中壢分局說,未來除教育警員執法技巧,也要求處理案件務必依法行政、嚴正執法,注意比例原則,重視程序完備及精緻執法,也呼籲民眾在警方到場時,保持理性平和,配合及支持警察執法。(編輯:卞金峰)1110707

影片來源: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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