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一般口罩當醫用販售 負責人獲緩刑要付600萬
2022/6/7 13:24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彰化縣7日電)豪品公司從中國大陸進口一般口罩混充醫療口罩販售,實際犯罪所得1914萬元,負責人呂錫賓遭依詐欺罪,各判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1年2月,均緩刑3年,共應向公庫支付600萬元。
彰化縣豪品公司取得國家隊醫療口罩認證,生產醫療用口罩供政府徵用,但民國109年6月呂錫賓得知政府將解除管制醫療口罩在市面販售,便以中國大陸進口的一般口罩混充醫療口罩於市面銷售,彰化地方檢察署接獲通報前往搜索;豪品公司也公告接受消費者退貨。
檢方當時指出,政府解除管制後,豪品公司透過實體通路及網路接訂單,負責人呂錫賓要求員工將中國大陸進口的一般口罩,裝入印有醫療口罩名稱的紙盒,共賣出9萬8153盒,銷售金額新台幣2556萬7230元,扣除回收退費642萬3423元,實際犯罪所得1914萬38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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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檢署依詐欺等罪起訴呂錫賓,因被告自白犯罪,彰化地方法院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裁定改依簡易程序審理,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共114罪,各處有期徒刑1年,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1年內向公庫支付新台幣300萬元。
呂錫賓又犯詐欺取財罪共472罪,各處有期徒刑3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2月,可易科罰金,緩刑3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1年內向公庫支付300萬元。犯罪所得1914萬3807元、紙箱、紙盒、口罩均沒收。(編輯:黃世雅)11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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