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酒測罰金高 台南酒駕男乖乖受測被送辦
2022/6/4 12:07(6/4 12:21 更新)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4日電)曾有拒絕酒測紀錄的台南市許姓男子,昨天酒駕違規被警方攔檢時,一度拒絕酒測,但一聽罰金加倍後高達新台幣36萬元,只好乖乖接受酒測,接著被扣車禁駛及送辦。
台南市警局第四分局警員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68歲許男昨天下午2時許酒後騎機車,在安平區健康三街右轉未打方向燈遭警方攔查,警方聞到許男渾身酒氣,示意要酒測,但許男當場拒絕。
警方調查,許男民國109年起有2次酒駕紀錄,已被吊扣駕照,今年4月曾拒絕酒測,如今又拒測,且無照駕駛;警方告知今年3月修法後,拒絕酒測罰金提高到新台幣18萬元,且每一次加罰18萬元,無次數上限,許男10年內第2次拒測,罰金將高達36萬元。
許男一聽拒絕酒測得被罰36萬元,驚呼「罰金好貴」,只好乖乖配合酒測,酒測值0.30mg/l,酒駕次數累計3次,警方依規定扣車禁駛,且依公共危險罪嫌將許男送辦。
警方表示,酒駕刑責今年3月31日修法,「酒駕、拒絕酒測累犯」罰則加重,拒測除18萬元酒駕拒測單外,並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考領,且扣車及扣牌照;10年內若酒駕或拒絕酒測2次以上等累犯者,主管機關得公布姓名、相片及違法事實。(編輯:陳政偉)111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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