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工務員網傳女大生裸照 懲戒判決休職1年
2022/5/18 12:07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8日電)台鐵曾姓工務員被控將女大學生裸照張貼網路散布,遭判刑1年;交通部另將曾男移送懲戒,懲戒法院日前認為曾男嚴重損害政府信譽,情節非輕,判決休職1年。可上訴。
懲戒法院判決指出,曾男在民國108年3月間利用聊天軟體獲得女大生信任後,取得她的裸照1張,後來雙方爭執,他傳訊息恐嚇女大生。
判決指出,曾男透過臉書(Facebook)尋找與女大生就讀相同學校系所的網友後,傳送女大生裸照給網友並稱女大生借錢不還、和系學會的男生是炮友關係等,傳述不實資訊及散布猥褻影像給多數人觀覽,足以貶損女大生名譽。女大生得知後報警處理。
法院依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判曾男1年徒刑;由於曾男具有公務員身分,交通部將他移送懲戒。
懲戒法院認為,曾男利用任職機關租用網路的公務器材進行傳播裸照,屬於不雅資訊之放蕩行為,使被害人受到驚嚇,並嚴重損害政府信譽,情節非輕,判決休職1年,可上訴。(編輯:陳仁華)11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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