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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工務處長涉收賄助取標案 檢方起訴求重刑

2022/3/22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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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22日電)新竹縣政府工務處長林鶴斯於擔任技正時,涉嫌接受廠商陳明正及張姓合夥人賄賂協助不法取得標案,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行、收賄及刑法洩密罪嫌,檢方將3人提起公訴。

桃園地檢署今天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新竹縣政府在107年3月29日公告辦理「107年度新竹縣轄內農路、村里道路及人行天橋等橋梁基本資料建置及安全檢測評估案」採購案,採限制性招標,並準用最有利標方式決標。

檢察官在起訴書中表示,由陳明正經營、張姓合夥人擔任股東的萬喬豐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為取得上述預算金額為新台幣475萬元標案,與林鶴斯接觸。

檢方指出,林鶴斯明知依採購法規,評選委員名單在公開前不得洩露,竟受金錢誘惑,洩露評選委員建議名單給張姓合夥人,更依其指示勾選2名特定評選委員後,循行政程序由不知情的上級聘任,在標案由萬喬豐公司得標後,張姓合夥人也依雙方期約,交付15萬元給林鶴斯。

檢察官審酌,林鶴斯對於工務處採購案件有指揮監督之權,罔顧民眾使用道路及橋梁安全,貪圖不法財物,破壞官箴;陳明正在學術界素孚眾望,但為圖不法利益行賄公務員,嚴重破壞公務員聲譽,敗壞政風,建請法院對2人從重量刑。

至於標案辦理時的新竹縣政府工務處羅姓處長,檢方表示,因查無涉嫌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的積極事證,另為不起訴處分。(編輯:方沛清)11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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