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隊員酒駕資收車釀事故 桃環局:不排除解僱
2022/3/16 12:17(3/16 12:36 更新)
(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16日電)桃園市環保局劉姓清潔隊員昨天晚間酒後駕駛資源回收車時,不慎擦撞路邊車輛。警方表示,已依法送辦;環保局表示,將記大過並調離駕駛工作,不排除依法解僱。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表示,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中壢區中隊63歲劉姓隊員,昨天晚間8時25分許酒後駕駛資源回收車,行經平鎮區洪圳路時,因不明原因擦撞管姓男子在路邊的自小客車。
平鎮警分局平鎮交通分隊分隊長曾國樑表示,事故僅造成車輛損壞,沒有人員傷亡,經警方到場對劉姓隊員進行酒測,發現劉男酒測值高達0.64毫克,全案詢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表示,隊員執勤期間酒測值超標,將先依據工作規則記一大過嚴懲,並調離駕駛工作。
環保局說,警方將以公共危險移送追究刑責,在配合相關偵辦作業後,不排除依據勞基法及工作規則規定,最重予以解僱;將要求各區中隊加強辦理酒測作業,加強宣導道安及執勤規定。(編輯:方沛清)11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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