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情局女中校遺失機密文件 緩起訴須繳公庫3萬
2022/2/22 16:19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2日電)國防部軍事情報局蔡姓女中校涉將副局長批准的機密文件遺失。士林地檢署日前認定,她不慎遺失已尋求補救之道,未造成實質損害,處分緩起訴,須繳公庫新台幣3萬元。
緩起訴處分書指出,蔡女為國防部軍事情報局第一處第四組中校特參官,承辦績效評鑑業務,2021年4月27日,依公文流程,將工作績效評鑑案的簽呈,依序向業務主管、副局長批准,並列為「機密」,原應由蔡女辦畢並歸檔,但蔡女到了9月,接續辦理「下半年工作績效評鑑案」,她想拿出上半年資料比對,卻始終遍尋不著。
處分書指出,蔡女利用下班時間翻箱倒櫃,始終找不到遺失的簽呈,懷疑與其他文件,一起放入碎紙機,但無法證明,後來向主管報告,軍情局依法予以告發,認為她疏於未注意,遺失機密簽呈。
士檢日前偵結,審酌蔡女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且她不慎遺失文件後未隱匿情事,主動向所屬長官反映並積極尋找,尋求補救之道,並未造成實質損害,所犯情節非重,予以緩起訴2年處分,須繳交公庫新台幣3萬元。(編輯:李亨山)11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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