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莊老闆被殺害焚屍更審 2員工遭判無期徒刑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2日電)員工唐世豪、陳天賜涉覬覦地下錢莊老闆施政雄財產,於108年間將施男殺害焚屍,二審判處無期徒刑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今天仍判2人無期徒刑,還可上訴。
唐世豪、陳天賜今天聆判時面無表情,被法警還押時,面對媒體提問,不發一語。
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唐世豪、陳天賜及江昶濬於民國108年5月間因覬覦施施政雄的財產,且與施政雄常有放款業務處理上的口角爭執,預謀將施政雄殺害後焚屍。
檢方指出,同年6月16日,江昶濬與唐世豪佯稱要繳回新台幣120萬元現金,與施男相約在泰山見面,因談話過程中發生口角,唐世豪用自備的25公分長水果刀朝施男腹部猛刺,江昶濬則將施男抱住、阻止他掙扎,再由陳天賜以開山刀朝施男後頸、左腹部揮砍,不顧施男哀求「有話好好商量」,仍將他殺害。
檢方起訴指出,唐世豪等3人清理完案發現場後,當晚將施男遺體載至宜蘭縣一處空地,假借要烤肉,將施男遺體焚毀後棄置,事後唐世豪還指示江昶濬帶著施男手機出門並回覆訊息,營造施男還在世的假象,直至同年7月間施男家人才因為與施男失聯報警,案情水落石出。
新北地檢署依殺人罪及損壞屍體罪嫌起訴唐世豪等3人;一審新北地方法院判唐世豪及陳天賜無期徒刑、江昶濬18年徒刑,案子上訴後,二審認定原審判決無誤,駁回上訴,仍判3人相同刑度。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就唐世豪及陳天賜部分量刑理由不完備,發回高院更審。江昶濬沒上訴已確定。
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期間,唐世豪說,他與施男理念不合,施男以暴力討債,他則是用協商溝通方式。
唐世豪、陳天賜庭上表示,想和被害者家屬進行「修復式司法」,想跟被害者家屬道歉及溝通,但被害人姐姐表示,弟弟對員工很好,就是因為「太好了」,才讓員工有機會宰殺,她越聽越火大,要凶手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編輯:張銘坤)11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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