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樞涉施暴高嘉瑜案裁定續押 律師將提抗告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新北27日電)新北地檢起訴林秉樞涉施暴高嘉瑜案,新北地院今天召開移審羈押庭後,以避免勾串證人、反覆實施犯行等理由,裁定林秉樞接續羈押禁見3個月;林秉樞的辯護律師表示將提起抗告。
林秉樞涉施暴民主進步黨籍立委高嘉瑜案,新北地檢署25日依傷害、妨害自由等罪嫌,起訴在押的林秉樞。
今天移審新北地方法院,經分案由審判長謝梨敏、陪席法官黃秀敏、受命(承審)法官謝茵絜組成合議庭,並於下午4時召開羈押庭,對林秉樞訊問,決定是否續行羈押。
合議庭評議後認為本案涉及妨害秘密等罪嫌,依法院組織法中的「有妨害善良風俗之虞」,決定不予公開審理,晚間裁定林秉樞繼續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3個月。
法官裁定理由指出,被告林秉樞涉犯傷害等罪,經訊問後,僅坦承部分犯行,惟有卷附人證、書證可查,足認被告犯罪嫌疑重大。
法官指出,本案證人等前與被告多為男女朋友關係,衡酌被告與證人等曾有親密關係,且掌握相關證人等隱私資訊,極易控制證人等,有事實足認為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此外,被告所涉恐嚇、強制等犯行,已足見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另參酌被告的身心狀況及證人所述情形,顯見被告欠缺控制自身情緒能力,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強制、恐嚇等罪嫌之虞。
法官指出,被告現時身心狀況不穩定,情緒控制能力薄弱,為避免被告勾串證人、反覆實施犯行,並考量被告造成告訴人身心受創的程度非輕,犯案情節非屬輕微,認有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
對於裁定結果,林秉樞的辯護律師之一陳頂新在庭後接受媒體聯訪表示,「非常、非常、非常得失望」,本案經取證、證人供述,均已具結作成筆錄,且林秉樞犯後非常懊悔,也展現誠意認罪。
陳頂新說,另就檢察官起訴的客觀犯罪行為,在林秉樞印象所及,該承認的均已承認,剩下的是法律評價上的問題,至於是否延長羈押林秉樞,應該回歸刑事訴訟法中,到底有無羈押「原因」與「必要」。
陳頂新認為,在沒有事實足認林有逃亡疑慮,或有湮滅、變造、勾串證人之虞時,加上檢察官該搜索、扣押的物品,均已全數搜索扣押,林秉樞也配合地登入雲端,主動表示可刪除雲端內相關私密影片及照片,代表林秉樞已盡到最大努力。
陳頂新最後強調,目前已由另外2名同樣受林秉樞委任的律師撰寫抗告狀中,今天就會提起抗告;林秉樞在案件過程中不斷表示對被害人的誠摯歉意,若有任何可以讓被害人比較放心的方式,包含簽保密、懲罰性違約金等,都願意盡全力來配合。(編輯:李錫璋)11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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