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鼎興詐貸案第3波偵結 何宗英又遭起訴

2021/12/13 12:27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3日電)醫療器材商鼎興貿易負責人何宗英涉向多家銀行及民間公司詐貸,北檢先後2波起訴何宗英等人,一審均判有罪。北檢另查出鼎興向永豐銀行詐貸18億餘元,今天3度起訴何宗英等人。

何宗英被控於民國97年至105年間涉嫌偽造公司不實合約、發票,以融資貸款為名向13家銀行、6家民間公司詐貸,共得手37億7488萬7400元,遭北檢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今年3月間依違反銀行法判處何宗英有期徒刑18年。

另外,何宗英等人被控以不足擔保品向華南銀行及工銀租賃公司貸款,違反關係人授信,導致呆帳6億餘元。北檢於106年間依違反銀行法追加起訴何宗英等18人。北院10月間判處何宗英有期徒刑9年2月。

北檢又查出,何宗英等人於103年間涉嫌偽造不實買賣合約或相關文件,向永豐銀行詐貸18億7990萬元,今天依違反銀行法等罪起訴何宗英、鼎興張姓總經理及江姓財務主管。

此外,曾揭發永豐金「三寶超貸案」,而被外界稱為「吹哨者」(指揭露一個組織內部非法的、不誠實的或者不正當行為的人)的前永豐金總經理張晉源等人也被控涉及本案,檢方認定罪證不足,予不起訴處分。(編輯:張銘坤)1101213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