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友後沒錢坐車回家 18歲少年想搭免費警車謊稱遭擄丟包觸法
2021/12/9 13:35(12/9 14:11 更新)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南投縣9日電)葉姓男子從南投縣埔里鎮到苗栗縣訪友,回程因車資不足,竟謊報遭人擄到苗栗「丟包」,以為警方受理後會載他回南投,反而涉犯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誣告罪嫌遭函送法辦。
住埔里鎮、剛滿18歲的葉姓男子日前到苗栗縣遊玩、找朋友,由於身上帶的錢不夠坐車回埔里,葉男竟然異想天開報案指稱在埔里鎮遭不明人士毆打並奪走手機後,再被擄到苗栗縣頭份市「丟包」,苗栗警方獲報展開偵辦,同步通報南投縣警察局埔里分局調查。
埔里分局副分局長陳志文今天接受媒體聯訪表示,葉男向苗栗警方稱在埔里鎮信義路遭4名不明人士毆打、強押上車並搶走手機,載到苗栗頭份某處後丟棄路旁,埔里分局立即漏夜調閱埔里鎮案發地點周邊監視器並調查相關事證,發現沒有葉男報案所說情形。
陳志文指出,經運用偵訊技巧及排除各項疑點,葉男才坦承因缺錢無法付計程車資而報案遭擄,以為警方會因此從苗栗載他回南投埔里,葉男得知觸犯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誣告罪嫌,直說「不知道事情這麼嚴重」,全案詢問後函請南投地方檢察署偵辦。
葉男最後自行坐車到台中市,再請友人載回南投埔里。陳志文表示,國內近來街頭暴力案引發民眾關心,警方責無旁貸,必定全力維護治安,但若民眾無故報案或謊報,可能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嚴重者更涉及刑法誣告罪嫌,請民眾勿無故耗費警力資源。(編輯:李錫璋)1101209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