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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洩民眾個資又共犯未到案 北市員警遭收押禁見

2021/11/17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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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7日電)台北市一名王姓員警涉嫌勾結徵信業者洩漏民眾個資,檢察官複訊後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院今天考量員警前後供述不一,收受個資的共犯尚未到案等,裁准羈押禁見。

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理由指出,依據卷內證據,王姓員警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之公務員假藉職務上機會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等,犯罪嫌疑重大。

北院指出,王姓員警對於犯行內容及非法提供個資的對象等細節,前後供述不一,收受個資的共犯尚未到案,且刪除與共犯間的聯絡方式,因此本件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考量王姓員警職司偵查犯罪等情,並衡量他的人身自由等,認為有羈押禁見必要。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昨天發布新聞稿指出,警方於民國109年偵辦民眾的刑事案件時發現,現任北市警局南港分局偵查隊王姓員警在先前任職信義警分局期間,涉嫌使用警政知識聯網查詢民眾個人資料後洩漏給徵信業者。

新聞稿中,北市警局表示,王姓員警涉犯刑法洩密罪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市警局主動報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並於昨天會同警政署政風室到涉案王姓員警住處及徵信業者辦公處所搜索,全案詢後移送北檢複訊。

檢察官訊問後,認為王姓員警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個資法等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編輯:張銘坤)11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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